“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或确切些说,按照逻各斯学说,矛盾的东西决不是存在于按本性来说只能被看做主观的和自觉的思维中,而是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中,而且可以说是见诸形体的,这样,背理就不再是不可想象的思想组合,而是成为一种实际的力量。荒谬东西的现实性,是黑格尔关于逻辑和非逻辑的统一的第一项信条…… 越矛盾就越真实,或者换句话说,越荒谬就越可信,这种并非新发现的、而是从启示神学和神秘主义中抄来的箴言,是所谓辩证原则的赤裸裸的表现。”
(“逻各斯”,也就是“逻辑”,它包含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事物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通常称为“因果关系”。第二,因果关系在人的思维中展现,并成为人们适应现实和改造现实的工具,这就叫做“逻辑思维”或者“理性思维”。第三,人们适应和改造现实的过程中,原本所认识到的因果关系出现了“矛盾”。为了解决矛盾,人类利用“理性思维”重新审视事物,这种方法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纯粹从理性思维得出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