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吧 关注:6,895贴子:155,835

回复:新荒与老荒:“丁戊奇荒”后山西省的荒地清查与整理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五、结语
  何炳棣先生从土地登记制度与过程的角度对历史土地数字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土地数字与实际耕地面积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的结论(92)。同样,历史荒地数字也需要我们从制度与形成过程的角度了解其性质与来源,方能理解荒地数字的真实含义。灾荒或战乱过程中,对荒歉土地钱粮进行蠲免是一项重要应对措施。但随着灾荒或战乱影响的持续,一些荒歉土地转为需要重新开垦的荒地。由于荒地的产生有自然、人为以及历史的原因,一个时间断面上的荒地往往是一个层累的结果,其中包含由于自然环境变迁而产生的不堪耕种土地,也包含受灾害与战乱影响的人为抛荒地,后者又有无主和有主的区别。不同性质的荒地开垦难易程度不同,在善后措施中也采用不同的处理策略。“丁戊奇荒”之后山西省即将荒地分为老荒地、新荒地和暂荒地三类,分别进行除豁和蠲免。其产生的结果是进入册籍的荒地数字的部分缺失。我们在处理荒地数字时应注意这种差别。老荒地可以从较长时段上反映土地开垦限度的变化,但如果讨论灾后土地抛荒情况则需要对新荒地进行考察。尤其是对受灾严重地区来讲,忽略新老荒地的差别,甚至会对抛荒情况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新老荒地的差别也为我们考察灾荒或战乱后人口损失和人口迁移提供一些新的佐证和线索。以往移民史研究中,已经关注到迁入地土地状况对移民分布等问题的影响(93)。通过辨明荒地数字的性质,对因灾荒或战乱形成的新荒地情况进行复原可以更准确了解其后迁入人口的分布情况等问题。当然,荒地数字本身也可能存在漏报和虚报等情况,而垦荒和移民过程也相当复杂,涉及迁入地的社会、自然条件和土地产权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分析。
  


18楼2019-12-04 08:46
回复
    注释:
      ①王业键:《清代田赋刍论(1750-1911)》,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32页;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5-10页;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第2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6-133页。
      ②李文治:《论清代后期江浙皖三省太平天国战区土地关系的变化》,《历史研究》1981年第6期;李文治:《论清代后期恢复及强化封建土地关系的政策措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1期;葛庆华:《近代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迁移研究(1853-191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林齐模:《旧制度的危机——太平天国战争对安徽田赋征收的影响》,《安徽史学》2002年第3期;舒满君、曹树基:《太平天国战后歙县的田赋征收机制——以“胡六贵隐匿田粮案”为例》,《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3期;肖依依:《从浙江荒田清查看同光时期州县的财权》,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
      ③(清)曾国荃:《与牧令书》,(清)杨立旭修:光绪《续刻直隶霍州志》卷下《艺文》,《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54册,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521页。
      ④例如,何汉威:《光绪初年(1876-1879)华北的大旱灾》,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夏明方:《清季“丁戊奇荒”的赈济及善后问题初探》,《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安介生:《清代山西境内“客民”刍议》,《晋阳学刊》1998年第6期;王雪丽:《曾国荃抚晋赈灾述略》,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德]安特利雅·扬库著,邱志红、夏明方译:《为华北饥荒作证——解读(襄陵县志)〈赈务〉卷》,《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479-508页;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等。
      ⑤王社教:《清代山西的田地数字及其变动》,《中国农史》2007年第1期。
      ⑥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17-22页。
      ⑦(清)曾国荃:《请分别蠲免钱粮疏》,“光绪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条,(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904-906页。另见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第一章第一节《光绪初年灾荒的时空轨迹》。
      ⑧(清)曾国荃:《致吴子建制军》,(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189页。
      ⑨(清)曾国荃:《复梅小岩》,(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191页。
      ⑩关于光绪“丁戊奇荒”时期山西粮价问题见郝平、周亚:《“丁戊奇荒”时期的山西粮价》,《史林》2008年第5期。


    19楼2019-12-04 08:46
    回复
       (41)(清)余卜颐:《请示豁免民欠仓谷禀》,光绪《左云县志》卷四《艺文志》,第224页。
        (42)(43)(清)王勋祥、(清)余卜颐:《会禀清查荒地情形》,光绪《左云县志》卷四《艺文志》,第225-226页。
        (44)实为新荒地,因光绪六年正月左云县被指不是灾区,应无新荒地,故将新荒地并入老荒地内进行豁免,改称荒地。
        (45)(清)余卜颐:《清查荒地禀》,光绪《左云县志》卷四《艺文志》,第228-229页。
        (46)雍正《辽州志》卷八《续艺文》,第1075-1078页;民国《和顺县志》卷五《赋役志》,第223页;(清)张启蕴修:光绪《兴县续志》上卷《田赋》,《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23册,第157页。
        (47)(清)曾国荃:《请分别蠲免本年上忙》,“光绪五年七月初六日”条,(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4辑,第1467页。
        (48)(清)徐浩修:光绪《续猗氏县志》卷一《税课》,《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70册,第536页。
        (49)孙奂仑、贺春寿修:民国《洪洞县志》卷九《田赋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51册,第145页。
        (50)光绪《续刻直隶霍州志》卷上《禨祥》,第460页。
        (51)(清)托克托欢修:光绪《蒲县续志》卷六《政略》,《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50册,第495-496页。
        (52)《爵抚部院曾公奏明晋省疮痍难复胪陈切要事宜札案》,光绪《左云县志》卷四《艺文志》,第221页。
        (53)(清)曾国荃:《豁减丁粮银米疏》,“光绪六年正月二十日”条,(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4辑,第1631-1632页。
        (54)(清)曾国荃:《复江蓉舫》,(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597-1598页。
        (55)(清)曾国荃:《复江蓉舫》,(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612页。
        (56)(清)曾国荃:《恳分别暂停荒地钱粮疏》,“光绪六年三月初四日”条,(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4辑,第1691-1700页。
        (57)(清)曾国荃:《办理晋省善后就绪疏附片》,“光绪六年六月十七日”条,(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奏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4辑,第1810-1813页。
        (58)(清)曾国荃:《复江蓉舫》,(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522页。
        (59)(清)曾国荃:《复黄沛阶》,(清)萧荣爵编:《曾忠襄公书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8辑,第1536页。
       


      22楼2019-12-04 08: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