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械性窒息鉴别方法的进步
(一)缢沟:《洗冤集录》对缢沟的特点作了科学的描述:一般长九寸至一尺左右,起于喉上或喉下直至左右耳后发际,并在“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八字不交”是缢沟的重要特征,绳索的性质地影响深度:“用细紧麻绳、草案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又在低处,则痕迹浅。”索沟的颜色一般是紫赤色或黑郁色,有血荫;死后缢痕色白,无血荫,《洗冤集录》正确指出脚到地、膝跪地、病卧于床等各种体位均可缢死,在非典型位置自缢,其溢沟的经路即略有不同,
(二)舌的位置:《洗冤集录》正确地指出了索沟位置与舌是否伸出齿列的关系:“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
(三)缢死的其他指征《洗冤集录》指出的其他指征尚有:流涎、悬垂位的尸体“腿上有血荫如火炙斑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堕下青黑色,”大、小便失禁。“头脑骨赤色”及“牙齿赤色”。
(四)勒死:《洗冤集录》正确指出了勒死与缢死的区别,勒死者绳索多缠绕数周,并“多是于项后当正,或偏左。右系定,须有系不尽垂头处,”若被人隔物勒死,“则绳不交,喉下痕多平过,却极深,黑暗色,亦不起于耳后发际。其他区别于缢死的特点为:“头发或角子散慢,或沿身有磕擦着痕”,“尸首四畔,有扎磨纵迹去处。”此外,对扼死后假作自缢也提出了鉴别:“项上肉有指爪痕”,指爪痕即扼痕。
(五)溺死:《洗冤集录》正确指出了溺死的重要所见:“腹肚胀,拍着响”(溺水进入胃肠)、“手脚爪缝有沙泥”、“口毋内有水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