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网代运营服务平台上,和西安旭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代运营协议,由西安旭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运营淘宝店铺,服务期限暂定为2个月,运营服务费为4000元*2个月,一共为8000元。 对方在和我前期沟通的时候用视频连线,给我看他们公司运营的同类淘宝店铺的营业额指标数据,营业额都是在每月20-30万之间,同时也说了他们有能力把我的店铺提升到同样的水平。 但是付款之后,他们就完全变脸了,不按照事先的约定,对运营计划不给出量化,在我多次催促并要求的情况下,依然不给出营业额指标具体的数字,而且所有的服务都不在运营计划中给出量化的数据,也不经过我的确认,单方面执行后台操作。不沟通不回复,并且说没有时间的话,不回复也是正常的。 在我投诉了到了淘宝维权小二那里之后,维权小二却判决不公,说如果我终止服务的话,就要按照对方合同上的约定--“提前解约需要支付30%的违约金”,我多次投诉到淘宝客服小二那里也没用,客服小二都没有处理的权限。最终只合作了9天,即4000元除以30天,再乘以9天等于1200元,加上违约金8000元乘以30%等于2400元,一共扣掉了3600元。淘宝那边后来干脆也不给出维权小二的花名,导致无法进行对相关维权小二的投诉。 后来我进行了多次的和淘宝客服小二的在线沟通,客服小二都对我的说法进行了肯定,第三方代运营服务市场,在服务商和店家出现纠纷的时候,裁决的依据就是营业额是否达标。也就是说代运营服务商必须要在合同上给出营业额指标,作为日后考核的标准。但是负责处理的维权小二却完全无视服务商的责任,无视平台规则,他自己就是规则,简单粗暴的按照全额服务费的30%进行违约金扣除。 淘宝维权小二的处理结果不能让人信服,缺乏作为本职工作的职业操守,没有按照平台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没有对商家按照公平原则进行保护,没有按照平台规则对入驻服务商进行约束和处罚。 西安旭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没有遵守淘宝代运营入驻服务商应该遵守的原则,强行单方面的进行所谓的“服务”。霸王条款,不公平协议,在运营计划中,只列出了商家需要支付的运营费用和广告投入费用,却完全没有对给出的营业额如果达不到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说如果达不到结果,那就不继续合作,相关费用也不会返还。 我付款之前有在微信上和电话里,和业务员说了不满意可随时退款,但是因为他用的是另外一个号,我手机清理的时候不小心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