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国派(挟沙能力派)
上世纪50年代,受前苏联泥沙理论影响,我国泥沙界提出水流具有“挟沙能力”这一概念,依此建立一套泥沙理论,成为第4派。
挟沙能力这个概念提出不久,钱宁就发现了问题,并进行修正【5】;后来更多的泥沙专家对挟沙能力给出不同解释,导致各家教材对这一概念的定义不一、五花八门【6】。最后,韩其为推出挟沙能力具有多值性,因无法使用,几乎没人认可。【7】
清华大学的黄万里教授说:“决定河槽冲淤大小的决不是所谓挟沙能力或最大浓度Smax,由给定的流速V所制定的;”【8】
伟人告诉我们:“脱离实际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空洞的理论是没有用的,不正确的,应该抛弃的。”【9】中国派的挟沙能力是依据水流具有饱和含沙量(最大浓度)抽象出来的挟沙能力。
表1是近20年小浪底与利津站最大含沙量统计表,从含沙含沙量上看,不论小浪底下泄泥沙浓度有多大,到达利津的含沙量唯有2004年超过了100kg/m3,其它年份都在60kg/m3以下。
扣除小浪底水库排沙不利的年份,利津最大含沙量与小浪底含沙量相比,其下降率都在50%以上,2018年之后,竟然都在90%左右,今年更达到了97%。
另外,小浪底水文站在洪水期测到过920kg/m3(1977年8月7日)的含沙量,支流黄甫川、窟野河、无定河等河流的一些水文站出现1000kg/m3以上的含沙量也屡见不鲜。1958年7月10日20时12分,温家川水文站实测含沙量1700kg/m3。【10】这些事实都说明水流没有饱和含沙量。挟沙能力是脱离实际的理论,应该抛弃。
但现实中用挟沙能力能解释许多现象,定性分析问题时非常好用。因无可替代,才“作为一个权宜之计”使用【11】。因此,我国泥沙理论能够建立起来,并成为体系,却不能得到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