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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礼制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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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壁画墓见于河南、山东、江苏、河北、內蒙等地,郑岩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壁画研究(增订版)》上编分析中原地区时,首先明确指出黄巾起义后中原陷入长期战乱,曹魏政权实行薄葬,故中原未发现这一时期的壁画墓(因为他不同意1991年在洛阳的朱村壁画墓之年代晚至曹魏,认为论据不充分,因整体风格与东汉晚期的差別不大)。但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还是把此墓列作曹魏时期,因此退一步,此墓就算确是曹魏的,壁画墓在中原衰落是不争的事实。已发现的曹魏壁画都集中在东北和西北地区:辽阳有大量汉魏晋壁画,其中三道壕巍令支令张某明确是曹魏;嘉峪关新城一号(段清)墓出土甘露二年镇墓文的瓶。
李梅田先生在《葬之以礼———魏晋南北朝丧葬礼俗与文化变迁》在第三章第一节总结魏晋制:“魏晋薄葬不唯有经济凋敝和防止盗墓的因素,也有生死观方面的原因……墓地是一个宣示和强化儒家理论的场所,表面上是孝行,实质是维护儒家理论。到了魏晋,儒家的伦理纲常被遗弃,墓葬仅是一个藏尸之所,因此变得非常简略……从洛阳一二期墓葬来看,曹魏西晋主要是奢华的汉墓进行简化,汉代流行的多室墓制逐渐向单室墓制转变,耳室与壁龛呈消退的趋势,墓葬不再作壁画。简陋的土洞墓也开始施用于高等级,洛阳第二期(西晋中后期)的120座墓葬中,单室墓约占近90%,其中单室砖墓和单室土洞墓约各占一半,而且大多不带耳室,或仅有象征性的假耳室。汉代以墓室多少代表身份的作法发生了变化,汉代繁多的明器数量和种类都趋于减少,铜器、漆器也极少用于随葬……还出现了碑型墓志。这套新的丧葬制度在西晋中后期表现得最为典型……这是一种由曹魏发其端而定型于西晋的新的埋葬模式,是对汉代丧葬方式的系统性变革,形式上是‘薄葬’,实际上是丧葬模式和墓葬功能的变革,可将其称为‘魏晋模式’……曹操墓、西晋帝陵等都有长斜坡墓道。”南北朝墓仍留有长斜坡墓道及单室墓结构、室內置墓志。
他又在《中古丧葬模式与礼仪空间》第五章进一步细化、增补,并引用贺循所记的下葬礼仪(见《通典.礼四十六》):“至墓之位,男子西向,妇人东向。先施幔屋于埏道北,南向。柩车既至,当坐而住。遂下衣几及奠祭。哭毕柩进,即圹中神位。既窆,乃下器圹中。荐棺以席,缘以绀缯。植翣于墙,左右挟棺,如在道仪”后,认为魏晋模式的特征为墓道成为礼仪活动的重要场所:“曹操墓的墓道里还发现了很多柱洞,当时可能建有一些临时性的木质建筑,西晋帝陵临时停柩和祭祀的幔屋可能属于这类建筑。墓道很宽,常作台阶式,这与汉墓和北朝墓的长斜坡墓道是不同的。”
《中国考古学(三国两晋南北朝卷)》绪论曰:“蜀汉和孙吴厚葬陋习仍未改变”,虽有诸葛亮和张昭的敛以时服,但吴的朱然、丁奉、周鲂等家族墓可见一斑,出土器物之多,当中还不乏禁止出国展览的漆木屐、贵族生活图漆盘、青釉神兽尊等精品。成都新川墓群94号崖墓亦可见蜀地厚葬的传统,出土大量陶俑、铜钱,还有巴蜀特色的摇钱树。
翼奉曾上奏汉元帝曰:“窃闻汉德隆盛,在于孝文皇帝躬行节俭,外省徭役……又下遗诏,不起山坟。”这句话其实也可套用在曹操身上。
葛洪也很认同其薄葬观,他在《抱朴子外篇.省烦》曰:“至于讥葬厚,刺礼烦,未可弃也。自建安之后,魏之武、文,送终之制,务在俭薄。”


IP属地:中国香港125楼2024-05-11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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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汉学者一直希望消弭五经之间互相矛盾的地方,故郑玄的学说引发极大冲击,王粲称“伊洛已东,淮汉之北,一人已,莫不宗焉”(见《旧唐书.元行冲传》);皮锡瑞在《经学历史》经学中衰时代一章中,就评其为经学的小一统时代。不过其影响尚未影响至朝廷礼制,部份人像王粲长期在荊州,对郑学了解不深。《魏略》曾以董遇、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和乐祥(邯郸、苏和乐三人为太学博士)七人为儒宗,但无一人有郑学背景。弟子崔琰、国渊,其本传也没记载礼制议论,遑论郗虑。真正影响发生在魏明帝景初年的改制:易服色、改正朔。
    在朝中对礼制有所发言的孔融、王粲、邴原,皆有质疑郑学之言:孔融在其《与诸卿书》中说:“郑康成多臆说。人见其名学,谓有所出也。证案大较要在五经四部书,如非此文,近为妄矣。”(见《太平御览》卷608);《颜氏家训.勉学篇》曾提及那时的《王粲集》尚有难郑玄《尚书》事;“青州有邴、郑之学”,与郑玄齐名的邴原在伏完拜其女伏皇后一事上(曹操在建安十五年以邴原为丞相征事,不入朝的郑玄早已在五年亡,邴原应是见其著而驳),意见相左,认为不该把礼分为公私场合,统一在孝的原则之下(见《通典.礼二十七》)。
    华喆先生在《礼是郑学───汉唐间经典诠释变迁史论稿》第三章第一节评:“郑玄这段议论看似引经据典,理由充分,但其实仍然给人以书生议政的感觉。为甚么这么说呢?因为‘京师’云云,是《春秋》里面的说法,《春秋》中才有诸侯嫁女于天子,所以王后归宁父母时一定要离开京师,行其私礼,自然不存在是否礼敬的问题。但实际情况与经书中的问题不同,伏完虽然有诸侯的身份,但他不再是周代的诸侯,而是与汉献帝一起都住在许,等于一同生活在京师之內,这就与《孝经纬》的‘天子所不臣者’的原则相悖。所以郑玄要搬出《春秋》‘尊尊、亲亲’来,说明因为伏完人在京师之中,公共场合只是‘从臣礼’,意即并不为臣,只要对天子加尊,而在私人场合,则当由伏后敬伏完。”
    郑玄重理论,但当理论与实践相左,很多汉制就是向现实妥协。还在争天下的曹操,重建崩坏的礼乐已属不易,改革的环境是相对平稳之时,所以留给后人实属是可预见的。
    禅让后沿用东汉郊祀礼制,曹睿改采郑玄说,李敦庆先生在《仪式理论视域下的魏晋南北朝五礼用乐研究》第三章第一节分析,郊丘二分的祭法是为了证明代汉的合法性:“曹魏在圜丘祭祀中将其‘始祖’舜配至上神‘皇皇帝天’,以舜妃伊氏配‘皇皇后地’,将虚构的氏族在祭祀仪式中表现出来,以证明其获得权力的合法性,又以南郊祭天,以曹操配,突出曹魏实际建立者曹操的功绩。如果在郊祀中采用郊丘合并的方法就无法突出其身世的高贵与悠久或无法突出曹魏实际建立者曹操的功绩,郑玄礼说恰恰满足了曹魏郊祀礼制的这一需要。”


    IP属地:中国香港126楼2024-05-13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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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以陈戍国先生在《中国礼制史(魏晋南北朝卷)》第一章的话作总结:“三国扰攘,礼制较简。吴蜀书阙,我们所知吴蜀礼仪甚少,而蜀汉之礼最阙……但‘礼简’不等同无礼。其时帝王将相及其他阶层人士,都有人在努力奉行或改革古礼。所以三国既有古礼之遗,又如《王粲传》所说,‘时旧仪废驰,兴造制度’不少。”
      (《文选》卷十六《闲居赋》引陆机《洛阳记》曰:“辟雍在灵台东,相去一里,俱魏武所徙。”《太平御览》卷534引戴延之《西征记》、《洛阳伽蓝记》卷三都有魏武所立的句子。但根据赵振华先生和孙红飞先生在《汉魏洛阳城───汉魏时代丝绸之路起点》第四章引用的考古报告,曹操应该只是在董卓之乱后改建或重建,而不是迁移或另置,因为:“其一,无论四面之夯土阙基,还是辟雍中心殿基,夯土质量都很好,土质纯净,夯打坚实,绝非征战不息的曹魏时代所为,更不是魏晋太学所见劣质夯土所能比,而应是东汉旧基。其二,如前所述,辟雍所出遗物,包含了大量汉代遗物,从砖、瓦、瓦当、陶器,一直到钱币,比比皆是,真正能定为魏晋遗物的倒是少数。若非东汉旧基,怎么会有那么多东汉建筑材料遗弃于此呢?”
      不过,其实曹操重建与否,都有疑问。尽管曹操在建安二十四年冬还洛阳,期间有修治,辟雍确有可能复修,但高柔曾说辟雍乃曹丕兴复。时间上比陆机更早,且是上疏给曹睿,所言更可靠。难道后世传抄中,误把“文”字抄成“武”字,接著为戴延之、杨衒之等沿用?还是曹操开始复修至曹丕时才完成?)
      63.建安中,曹操于南皮攻袁谭,斩之。操作鼓吹,自称万岁,于马上舞也。十二年,攻乌桓蹋顿,一战斩蹹顿首,系马鞍,于马上抃舞。《太平御览》卷574引《英雄记》
      魏武帝征乌桓,军士思归,乃减角为中鸣,其声尤悲,以应胡笳。晋、宋以降,沿袭用之,有长鸣。唐礼大驾陈一百二十具,是承晋、魏之制也。《太平御览》卷584引《通礼义纂》
      64.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后汉书.刘愷传》
      (永初元年)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元初三年)初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建光元年)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丧。《后汉书.安帝纪》
      魏武临终遗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百官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不得离部……诸葛亮受刘备遗诏,既崩,群臣发丧,满三日除服,到葬复如礼……此则魏、蜀丧制,又并异于汉也。孙权令诸居任遭三年之丧,皆须交代乃去,然多犯者。嘉禾六年,使群臣议立制,胡综以为宜定大辟之科。又使代未至,不得告,告者抵罪。顾雍等同综议,从之。其后吴令孟仁闻丧辄去,陆逊陈其素行,得减死一等,自此遂绝……晋宣帝崩,文、景并从权制。及文帝崩,国内行服三日。武帝亦遵汉、魏之典,既葬除丧……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宋书.礼志二》
      时制,吏遭大丧者,百日后皆给役。《高柔传》
      及齐王攸当之国……寻拜大鸿胪。遭母丧,旧制,既葬还职,默自陈恳至,久而见许。遂改法定令,听大臣终丧,自默始也。《晋书.郑袤传附子默传》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127楼2024-05-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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